2018-11-30 编辑:
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转发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组织报送符合《环保装备制造行业(污水治理)规范条件》和《环保装备制造行业(环境监测仪器)规范条件》企业名单(第一批)的通知
粤工信节能函〔2018〕364号
各地级以上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
现将《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组织报送符合〈环保装备制造行业(污水治理)规范条件〉和〈环保装备制造行业(环境监测仪器)规范条件〉企业名单(第一批)的通知》(工厅节〔2018〕978号)转发你们,请各市根据规范条件及相关要求组织企业申报,对企业申报材料进行审查并提出推荐意见,于2018年12月15日前将纸质材料一式三份(附电子版光盘)报送我委(节能与循环经济处)。
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18年1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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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 广东清洁生产
编辑 | 七彩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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