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12-08 编辑:中国化工报、中国化工品安全协会
根据国务院安委会印发的《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安委〔2020〕3号)要求,精细化工“四个清零”是指反应安全风险评估、自动化控制装备改造、从业人员学历资质达标、人员密集场所搬迁改造四项安全整治任务完成“清零”。
开展反应安全风险评估是企业获取安全生产信息,实施化工过程安全管理的基础工作。《关于加强精细化工反应安全风险评估工作的指导意见》(安监总管三〔2017〕1号)首次提出了精细化工反应安全风险评估的范围,《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还特别对涉及安全风险较高的硝化、氯化、氟化、重氮化、过氧化工艺的精细化工生产装置提出了特殊要求。此外,强化精细化工反应安全风险评估结果运用是落实要求的关键,已开展反应安全风险评估的企业,要根据反应危险度等级和评估建议,设置相应的安全设施,补充完善安全管控措施,及时审查和修订安全操作规程,确保设备设施满足工艺安全要求。
一是涉及“两重点一重大”的生产装置、储存设施的紧急切断装置、自动化控制系统装备和使用率必须达到100%,未实现或未投用的,一律停产整改。二是2022年底前所有涉及硝化、氯化、氟化、重氮化、过氧化工艺装置的上下游配套装置必须实现自动化控制。提升危险化学品企业自动化控制水平,主要目的是最大限度减少危险场所操作人员数量。
(三)从业人员学历资质不达标“清零”。
自2020年5月起以下人员必须率先达标:一是涉及“两重点一重大”生产装置和储存设施的企业,新入职的主要负责人和主管生产、设备、技术、安全的负责人及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具备化学、化工、安全等相关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或化工类中级及以上职称。二是涉及重大危险源、重点监管化工工艺的生产装置、储存设施的操作人员必须具备高中及以上学历或化工类中等及以上职业教育水平。三是涉及爆炸危险性化学品(又称爆炸性危险化学品,指《危险化学品目录》中危险性类别为爆炸物的危险化学品)的生产装置和储存设施的操作人员必须具备化工类大专及以上学历。对于不符合上述要求的现有人员,应在2022年底前达到相应水平。
一是涉及爆炸危险性化学品的生产装置控制室、交接班室不得布置在装置区内,已建成投用的必须于2020年底前完成整改。二是涉及甲乙类火灾危险性的生产装置控制室、交接班室原则上不得布置在装置区内,确需布置的,应按照《石油化工控制室抗爆设计规范》(GB50779-2012),在2020年底前完成抗爆设计、建设和加固。三是具有甲乙类火灾危险性、粉尘爆炸危险性、中毒危险性的厂房(含装置或车间)和仓库内的办公室、休息室、外操室、巡检室,2020年8月前必须予以拆除。
▶精细化工企业是以基础化学工业生产的初级或次级化学品、生物质材料等为起始原料,进行深加工而制取特定功能、特定用途、小批量、多品种、附加值高和技术密集的精细化工产品的一类化工企业。结合化工和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实际,精细化工“四个清零”的企业范围包括《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 4754)中的“2631.化学农药制造、2641.涂料制造、2645.染料制造、2661.化学试剂和助剂制造、2662.专项化学用品制造、2663.林产化学产品制造、2666.环境污染处理专用药剂材料制造、2669.其他专用化学产品制造(工业及医用气体产品制造除外)、2684.香料、香精制造、2710.化学药品原料药制造”,既包括上述行业分类中依法应取得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使用许可的企业,也包括其他一般化工企业。
A:全流程是指从原料投入生产开始、到最终产品产出为止的全过程,包括原料预处理、分步化学反应、产品分离及精制等。其中涉及的所有反应过程,相关原料、中间产品、产品及副产物,蒸馏、干燥、储存等单元操作,均应开展反应安全风险评估,并提供评估报告。
▶A:根据《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方案》(安委〔2020〕3号),要求推动涉及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的生产装置实现全流程自动化控制,2022年底前所有涉及硝化、氯化、氟化、重氮化、过氧化工艺装置的上下游配套装置必须实现自动化控制,最大限度减少作业场所人数。硝化、氯化、氟化、重氮化、过氧化工艺装置的上下游配套装置,是指与硝化、氯化、氟化、重氮化、过氧化反应装置(单元)直接相连的各类生产装置和储存设施,既包括上游为反应装置提供原料的储罐、料仓、配料釜等,也包括反应装置下游负责产品提纯或精制的单元等。另外,涉及多步反应的生产线中通过管道与硝化、氯化、氟化、重氮化、过氧化工艺装置直接相连的反应釜也属于上下游配套装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