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01-17 编辑: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完善固定污染源环境管理技术支撑体系,指导和规范固定污染源源强核算工作,现批准《污染源源强核算技术指南 纺织印染工业》《污染源源强核算技术指南 锅炉》《污染源源强核算技术指南 制药工业》《污染源源强核算技术指南 农药制造工业》《污染源源强核算技术指南 化肥工业》《污染源源强核算技术指南 制革工业》《污染源源强核算技术指南 农副食品加工工业—制糖工业》《污染源源强核算技术指南 农副食品加工工业—淀粉工业》为国家环境保护标准,并予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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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来源 | 生态环境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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