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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沿海化工园区整治工作方案

2018-06-23 编辑:

日前,江苏省办公厅印发了《全省沿海化工园区(集中区)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苏政办发【2018】46号,下称46号文),文件要求对沿海地区南通、连云港、盐城三市辖区内所有化工园区及园区内所有化工生产企业进行整治。


46号文由两部分组成,一是对企业所在园区的整治,二是对企业自身的整治。接照文件要求,南通、连云港、盐城三市辖区内所有化工园区将逐个排查在规划布局、项目管理、安全生产、环境保护、基础设施配套等方面的薄弱环节和存在问题,然后列出问题清单,制定整改措施,限期治理到位。


同时,对园区内的化工生产企业,也将重点从产业准入、安全生产、环境保护、技术质量以及土地使用、项目审批备案、施工许可程序和工商登记等方面查清现有企业的现状和问题,分别按照关停、转移、升级、重组对每个企业提出处置意见和实施方案,推进时间表分为排查、整治、验收等四个阶段。其中,验收总结阶段定于2019年9月,届时,化工园区由所在设区市政府初步验收后报省组织验收;园区内化工生产企业由各设区市政府组织验收后报省备案。


此前,网上曾流传的一份《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沿海化工园区“141”环境治本工程的实施意见(讨论稿)》显示,连云港、盐城、南通三地化工园区的医药、农药和染料中间体项目被列入了“禁止类,一律不准审批”及“淘汰类,已建项目要限期关停”两大类别。而此次46号文及复产通知皆未对农药、医药、染料中间体项目做出强行淘汰的规定。


据了解,针对之前网上传闻,中国化工报曾发文质疑“一刀切”,社会反响很大,加上环保部明令禁止“一刀切”行为,当地监管部门随后表示,拒绝“一刀切”,但要坚决“切一刀”。


业内人士认为,红头文件的“46号文”和流传的复产通知,与此前流传的讨论稿相比,显得更“人性化”一些。同时,对于停产企业来说,即便不用关闭,复产仍会面临一定压力,而增加环保和生产成本,必将使一些小散污企业被关停并转。


因媒体曝光污染严重,今年早些时候,江苏连云港、盐城的几个化工园区内的企业接通知要求停产整顿,而从5月初开始,多家上市公司亦陆续发布停产公告,包括几大主流染料生产商——闰土股份、吉华集团、亚邦股份,农药生产企业辉丰股份等。而据了解,目前这些企业均尚未恢复生产。他们表示,将抓紧整改,争取早日复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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